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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第一批本科研究性教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
2018-03-09 10:12:30    浏览次数:4369

各项目相关学院、项目负责人:

为加强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的管理,保障项目运行质量,根据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研究性教学建设课程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现开展第一批本科研究性教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。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中期检查

(一)检查范围

我校2015年遴选的第一批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(共41项,详情见附件1);

(二)检查要求及程序

1、立项后已完成一轮研究性教学课程开课;

2、研究性教学课程网课程资源基本上传(研究性教学课程网:http://rucres.ruc.edu.cn/);

3、提交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中期总结》(具体要求见:http://jiaowu.ruc.edu.cn/displaynews.php?id=6265,以下简称《中期总结》)。

教务处将根据以上内容作为验收重要依据,对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,检查合格者按1.5万元/门的标准拨付第二笔项目经费。

(三)时间安排

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中期检查要求准备(或进一步完善)相关材料,于3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《中期总结》纸质版(一式一份,须盖章)至教务处教研科(崇德楼东楼601),电子版发送至:jwc.jyk@ruc.edu.cn(同时须于3月30日前完成研究性教学课程网课程资源的上传或完善)。

二、结项验收

(一)检查范围

已通过中期检查的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(具体名单另行通知);

(二)检查要求及程序

1、立项后已完成二轮研究性教学课程开课;

2、研究性教学课程网课程资源上传完整;

3、提交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结项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结项申请表》,见附件2);

教务处将在中期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工作,验收合格者按2万元/项的标准拨付第三笔项目经费。同时,将在已结项的项目中评选“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”,并授予称号,项目负责人教学工作量继续按照核算学分乘1.5系数计算。

(三)时间安排

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项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于5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《结项申请表》纸质版(一式一份,须盖章)至教务处教研科(崇德楼东楼601),电子版发送至:jwc.jyk@ruc.edu.cn(同时须于5月30日前完成研究性教学课程网课程资源的上传或完善)。

 

联系人:徐 婷   张璐洁

电话:62512835

 

附件1: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第一批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情况表

附件2: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第一批本科研究性教学课程立项项目结项申请表

附件3: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研究性教学建设课程项目管理办法(网址链接:http://rucres.ruc.edu.cn/rucjwcmanager/download_preview.php?id=51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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